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5-2016-1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程序
1.教材选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由教务办主任负责组织各系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完成本学期教材选用工作。
2.按开课学院进行教材选用,教务处已经对教务办主任及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分配了教材选用权限,其中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账号权限只能选择本院开课且本院上课的课程教材,本院给外院上课的教材需用教务办主任账号完成。
3.公共课和基础课教材应填报教材征订申请表(附件1),由教材科负责在系统中选用。
二、要求
1.应优先选择国家级、部级规划教材及各级获奖教材,选用学校立项的特色教材。
2.教材选用要坚持不断更新原则,鼓励任课教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
3.在选择优秀教材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价格较低的教材,以减轻学生负担。
4.选用自编教材(学校立项教材除外)及外文原版教材,须先报教务处审批。
5.教师用书必须对应课程选用教材,已经订过教材的教师,如果课程教材没有更换,原则上不准许再订教材。
6.各学院要重视教材选用工作,教学院长要组织本院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确保选择优秀教材为学生使用。
三、完成时间
5月29日前完成本学期教材选用工作。
附件:1.2015-2016-1学期公共课(基础课)教材征订申请表
2.教务管理系统中教材选用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