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jiaowuchu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0

各院、部:
   近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经项目组申报,学院初审,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18年支持立项项目,现将我校立项结果及相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我校共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87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项,一般项目44项,指导项目13项,省级重点项目作为国家级项目建设,其它项目作为省级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辐射范围,强化我校国家、省、校三级项目建设体系,在省级项目推荐立项的基础上,经各学院认真遴选推荐,教务处予以审核备案,学校自主立项校级项目62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助金额
   按照省教育厅对省级项目的经费支持标准,省级重点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类项目按照2万元/项,创业实践类项目6万元/项;省级一般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类按照1万元/项,创业实践类3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
   省级指导项目和校级项目由学校自筹经费给予支持,其中省级指导项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类0.5万元/项,创业实践类项目1万元/项;校级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类0.4万元/项,创业实践类0.6万元/项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立项项目的管理工作,明确建设目标,严格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按照预期的进度计划做好项目研究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2.省级项目将依托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各学院须及时督促项目组,务必按照平台管理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季度总结、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3.各学院须严格做好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且必须用于项目研究,不得挪为它用,项目经费适用范围及报销流程按照大创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院部按照项目立项公示结果,于10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公布立项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经指导教师和学院相关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803-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_jyx@163.com(电子版以项目编号命名)。上交立项申请书须按照项目立项级别填写相应申请书,按照经费支持额度完善经费使用规划,省级及以上项目申请书内容须与评审时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进行擅自更改,教务处将对上交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如发现擅自变更研究内容项目将取消项目立项。
   联系人:姬玉玺,  联系电话:6819094。

 
   附件:2018年获批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点击查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