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实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624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实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校教务发〔2016〕60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稳定工作精神,及时消除学生实习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保障我校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校保卫处长

  员:各学院院长

  责:组织制定实习安全保障规章制度;确保实习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负责实习事故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安抚、商议等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

  任:教务处处长

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  校保卫处副处长  教学副院长

  员: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校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责:负责检查各实习场所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实习教学安全运行情况;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事件信息,掌握准确的事实材料;随时跟踪事件发展形势,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和态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二、实习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条件保障

1.信息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按程序迅速逐级报告情况,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保持通讯畅通,有关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沟通情况、时时掌握事态发展,学校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事态的变化,及时请示汇报。

2.交通工具保障:及时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安排专门车辆,用于学校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人员、物资、材料、器械及时送达。

3.物资保障:及时协调学校有关部门提供专门物资,如防火物资和器材、人员急救药物和设备等,用于突发事件救急使用。学校及时购买有关的应急物资,并迅速送达。

4.资金保障:及时协调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处置专门资金,保证事故处理中的交通、食宿、医疗、物资购买等的经费需要。

5.人员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将确保提供充足的人力,除了建立指挥有力的领导机构、高效的实施办事机构和事故处置专门小组,还要组织医疗、安保、后勤保障等人员参与事件处置行动中。

四级

事故等级

紧急情况

处置方式

预警机制

Ⅰ级

(特大)

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死亡、失踪(失联)超过24小时

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迅速报告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小组组长报上级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持续上报有关情况。

Ⅱ级

(重大)

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

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送附近医院抢救,视情况联系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并迅速报告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Ⅲ级

(较大)

实习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视情况联系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将病患送附近医院治疗,待情况好转后再行开展实习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Ⅳ级

(一般)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习学生身体不适;

2.由于交通安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习皮外伤的;

3.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造成实习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

4.在从事实习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各学院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日常药物,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及安全稳定。

应急救

援电话

若遇紧急情况,请联系:

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6819095

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6819062

学校医院值班室:6819418

三、实习教学突发事件等级及处置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实践内容、场地、交通条件等具体情况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其中,实习学生必须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和实习安全承诺书,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实践教学工作始终,带队指导教师在实习前要首先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前、中、后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3.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实习小组开展安全教育、检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解决。

4.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发现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5.指导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6.学生实习小组负责人要密切联系本组学生,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及情绪等问题,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带队老师;实习学生外出时,要严格履行请、消假手续。

五、实习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

步骤一:事故发生后,学生实习小组负责人或知情同学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向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负责人如实反映现场情况:

1)告知事故学生姓名、人身、财产损失等现场情况;

2)告知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公司名称、地址、楼号、楼层、房号等);

3)说明事故的基本情况,如发生时间、原因等。

步骤二:实习指导教师在准确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学院主管院领导汇报,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前往事发现场。

步骤三:学院主管院领导及时联系当事学生家长并上报主管校长及相关部门,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步骤四:发生死亡、失联、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六、调查与责任追究

突发事故处置过程中,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事故调查报告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后,学院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相关部门。报告应包括: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