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
校教务发〔2012〕19号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基地,具有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和提供实验教学示范的作用。为了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管理,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优化、共享,保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我校实验室的整体水平,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中心的建设目标
1.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
2.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
3.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
4.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
5.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
6.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实验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
二、中心的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其主要内容为:
(一)实验教学理念
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实验教学,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的观念,从根本上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的理念和氛围。
(二)实验教学体系
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内容与科研、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引入、集成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建立适应学生能力培养的多元实验考核方法,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
(三)实验教学队伍
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知识、技术不断更新的科学有效的培养培训制度,形成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授负责,热爱实验教学,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实验技术的实验教学队伍。
(四)实验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配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品质精良,组合优化,数量充足,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现代实验教学的要求。实验室环境、安全、环保符合国家规范,设计人性化,具备信息化、网络化条件,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得力,适应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五)实验教学管理
整合分散建设、分散管理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资源,建设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理顺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制,实验室全面开放,科学管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六)实验保障体系
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创造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建立实验教学的科学评价机制和实验教学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事等保障机制,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三、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实验教学改革
精选实验项目,更新实验内容,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的比例,使实验教学内容既符合时代需要,又体现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改革实验教学方法,规范实验过程的每个环节,加强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训,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建设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求的新的实验教材,将加强学生实验技能与促使其掌握新的实验内容相结合。创新实验课考核方式,从学生的实验技能、实验结果及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强化示范中心管理
拟订示范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有效实施,使示范中心建设成为既能满足现实需要,又有长远发展目标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强化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工作;完善和健全示范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制度、中心安全、环保、卫生整洁制度、中心实验教学改革的激励措施等。做好示范中心主任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素质。
(三)加强中心网站建设
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同时,将中心总体情况、中心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视频材料等挂在示范中心的网页上,通过网站发挥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保障中心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管理和安全观念教育,对“三废”(废气、废水、废渣)制定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并定期检查落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示范中心主任
(一)中心主任任命
示范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具备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级、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
2012年初我校进行了三年一次的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由于部分人员岗位轮换后不再适合示范中心的工作开展,为此经学校研究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重新进行了调整,列表如下:
序号 | 中心名称 | 主任 | 建设级别 |
1 |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 黄操军 | 省级 |
2 | 工商管理实验中心 | 姜法竹 | 省级 |
3 | 食品科学综合实验中心 | 杨宏志 | 省级 |
4 | 动物医学基础实验中心 | 李士泽 | 省级 |
5 | 寒地作物栽培技术实验中心 | 杨克军 | 省级 |
(二)中心主任职责
1.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制定示范中心自身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创新实验、实验项目的改革申报立项及实施。
4.组织完成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研究任务。
5.制定示范中心人员岗位职责,负责对示范中心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6.定期检查、总结示范中心工作。
五、示范中心的管理
示范中心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教务处是学校对实验室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示范中心的宏观管理,中心挂靠的学院负责具体的建设任务。
(一)教务处管理职责
1.制定、落实学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相关政策,促进各级示范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2.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促进中心的合作。
3.推广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和实验教学成果。
4.负责组织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检查和评估。
(二)中心所在学院管理职责
1.负责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直接管理。
2.制定落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队伍、设备条件等,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中心进一步建设和发展。
3.支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对外交流合作、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中心辐射作用。
4.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六、示范中心的经费
学校设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建设经费,用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及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配套建设。主要包括:
(一)对获得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校提供专项建设经费,经过培育,力争使其进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行列。对获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校提供专项建设经费,经过培育,力争使其进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行列。
(二)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70%用于相关硬件建设(如课件购置或制作,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材料购置,自制具有特色的小型实验设备,相关耗材的购买,相关资料购置,网站建设等);15%用于相关软件建设(如相关管理文件、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的制定,实验教学及实验考核方式的改革等);15%用于调研,考察学习等。
七、附 则
校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按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