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1学期的排课准备工作,保障教学运行稳定有序,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已经生成,现启动下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审核开设课程
各学院在“教学安排管理”里按上课院系查询下学期教学任务,依据各年级(2020、2021和2022级)下学期教学计划,认真核对系统中各班级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公共课),包括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等。
二、设置开课信息
各学院教学任务核对完成后,按开课院系将本单位开设课程所对应的授课教师、教学功能区、开课起止周次和周学时设置准确。
三、注意事项
1.教务系统中的教学任务如果存在与教学计划开课不符的情况时,各学院自行以教学计划为准修改开课信息,保证开课数据的准确性。(如需改变原有教学计划中的开课安排,需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予以调整。)
2.请涉及到外院开课的(公共课除外),各学院要与开课学院负责教师确定课程是否能开,能开后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开课信息设置,如不能正常开出的课程请及时对教学安排进行调整。
3.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开设的院选课程,不开设的院任选课程可自行删除,需仔细确认,避免误删除。
4.各学院仔细核对开设的多学期课程,确保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等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四、导出上报
各学院对2023-2024-1学期教学任务审核、设置完成后,可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班级进行导出,经学院综合办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教学安排核对明确之后,各专业应严格执行该教学计划。
上报教学任务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对下学期教学任务。教学任务核对关系到后期落实、课表编排、教材选用、成绩录入、审核等一系列工作,请务必避免遗漏、错开、学时学分有问题等情况的出现,特别是公共课程、基础课程和多学期课程的核对要尤为谨慎,确保准确无误。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