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456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顺应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新要求,积极探索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在前期“创新人才培养班”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王震班”)。为规范“王震班”学生的培养与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为理念,以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以“王震班”为载体,探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三条 “王震班”招生专业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支撑的农学专业、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动物医学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别成立“农学王震班”“农机王震班”“动医王震班”和“食工王震班”,每班限额30人。

第四条 “王震班”选拔工作在第二学期初进行。选拔生源的范围为我校统招理科大学一年级学生,不含黑龙江省二批B、民族预科、对口招生、专升本,外语语种为英语,并按照各省本科二批理工类考生的前50%划定报名资格线。

第五条 “王震班”学生选拔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相关学院负责专业宣讲和学生报名,招生就业处负责资格审查,教务处负责选拔考试和班级编排。

第六条 农学专业、动物医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和化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三章培养模式

第七条 “王震班”学制为六年本硕分流培养,第四学年学习结束后,达到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要求的,学校颁发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完成三年本科学习并达到所规定的成绩标准(其中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可被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八条 “王震班”采取本科与硕士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即“3+1+2”的培养模式。“3”为3年本科学习,完成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以外所有本科课程学习;“1”为1年过渡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硕士一年级所修课程及其它培养环节的学习;“2”为2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完成科研实验及硕士学位论文,第六年硕士毕业。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授予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体现本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

第十条 “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的教育理念为指导,科学设置课程体系,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为基础教育阶段,第三学年开始进入专业教育阶段。在基础教育阶段,要强化数理化等基础课、外语类通识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课程教学,打牢学科专业基础;在专业教育阶段,要提倡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第十一条 创新教学方法改革,广泛开展研究性教学、探究性学习、自学小组、科研小组和工作室等形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型学习;改革考核方式,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探索建立以实践创新能力考核为主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第十二条 学院要聘请教学名师、知名教授、知名学者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组成导师组,为“王震班”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并开设讲座、研讨等教学活动;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聘请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王震班”开展授课、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少于2次。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十三条 第一至第三学年“王震班”学生的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第四学年为本科和硕士的交叉阶段,由教务处和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共同管理,最后两学年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管理。

第十四条 “王震班”学生须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前四学年收费标准按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后两学年收费标准按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王震班”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管理,由相关学院选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三年级开始实行导师制,由相关学院负责导师配备并负责导师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凡在“王震班”学习的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教育厅等单位的公费出国留学项目、与国外互换留学生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 “王震班”学生综合测评单独计算,单独排序,评选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王震班”领导小组,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和相关学院的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对“王震班”的招生规模、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指导和决策,全面负责“王震班”的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王震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王震班”的教学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学院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