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学校召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自评工作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中心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教务处负责人对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对本次实验教学中心阶段性总结自评工作的背景进行说明。五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围绕管理与运行机制、教学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条件保障、教学团队建设、示范引领成效及特色亮点与创新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工作汇报。专家组对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会议强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全面、深入做好本次阶段性总结工作,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总结工作。同时应持续加强与企业和行业的合作,促进产教融合,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促进中心开放。
文图/邹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