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 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214

院(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高质量涉农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农业农村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农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增强广大农林学子的知农爱农情怀、强农兴农本领,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聚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障粮食安全、解决农业卡脖子技术等三农重点工作任务,以耕读教育、农业通识教育、公共基础课及现代农业新技术领域的专业课教材为重点,打造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前沿性及我校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二、申报要求

(一)教材范围

1.申报教材为本科教材,包括计划新编教材、计划修订教材和成书三类。其中,以成书形式申报的应为20211月(含)以后出版(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2.申报教材包括耕读教育教材、通识课程教材、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含理论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践课程教材)。

3.已经列入首批普通高等教育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的选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编写人员

1.教材第一负责人须由我校专任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

2.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团队要吸纳全国不同地区院校和相关培养单位优势力量,体现权威性和代表性。

(三)教材出版

为保障教材体系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本次申报教材出版单位为中国农业出版社。

(四)材料要求

1.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

2.计划新编教材须另附编写大纲以及讲义或样章。

3.计划修订教材须另附修订说明、修订大纲以及原教材。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

4.成书须另附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须另附资源简介和资源演示版或资源链接网址等。

6.教材第一负责人需提交单位党组织校级审核的政审表。

(五)注意事项

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于2024517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一式份);(2)《教材第一负责人政审表》(一式一份);(3材料要求中所列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每种教材材料单独装袋,并将推荐表首页打印粘贴在材料袋上。

2.电子材料。请于2024517日前发送申报材料电子文件,文件按教材品种整理打包,邮件命名格式为教材+学院+主编姓名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骏祥

  话:6819095

地  址:主楼东侧803-1

邮  箱:sjjxk811@163.com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学(教专委)发[2024]1号).pdf

附件2 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docx

附件3 教材第一负责人政审表.doc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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