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建设良好学风,培养恪守学术道德的创新人才,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农垦校发〔2019〕3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注重质量管理
1.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
2.做好各环节的日常工作。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论文检测、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标准。
二、加强诚信教育,恪守学术道德
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意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指导,严格防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代写、买卖等违纪问题的发生。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已毕业学生,学校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三、提高质量意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2.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bynk)中进行,从论文选题、任务书撰写、开题、中期检查到论文检测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系统化管理,请各学院组织教务秘书、系主任、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学习“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指导学生在系统上完成撰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环节。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2次检测(答辩稿及最终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测标准为文字复制比例在30%(含)以内视为合格论文,超过30%视为不合格论文。
3.增加“双导师”比例。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双导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认证通过或拟认证的专业,原则上不低于50%;产业学院原则上应为100%。采用“双导师”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在封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评定表、致谢等材料中体现第二导师情况。
4.明确选题来源。各学院需明确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来源,选题尽可能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以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大于等于50%。
四、加大检查力度,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1.学校预计在2025年5月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样外审工作,外审毕业设计(论文)涵盖所有专业,拟按照每个班级1篇进行抽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中外审的毕业论文(设计)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与成绩评定程序。
2.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于2025年9月份对在2024-2025学年内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明确评优标准,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工作
学院对答辩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组织二次答辩并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率一般不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4%;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率一般不超过10%。
六、其他要求
1.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前全校各专业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具体答辩时间由学院统一协调安排,学院应将答辩时间安排表于答辩前1周报实践教学科及本科教学督导组备案,学校将对答辩组织过程进行抽查。
2.工作总结上交时间。2025年9月1日前,各学院上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其内容主要包括本届学生选题的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遵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学院的电子总结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811@163.com)存档。
3.归档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前,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各学院可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验收人员对所有的材料进行复查,复查无误后方可归档。
4.各学院要及时上报“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安排”(附件1)。
附件1.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安排.doc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0日